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哈密市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哈密市关于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要求,现将学院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1日—6月17日
二、活动主题
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工业低碳发展
三、活动安排
1.在LED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节能减排宣传内容,形成浓厚的节能减排活动氛围。责任部门:宣传部。
2.开一次会。利用6月12日国旗下讲话,举行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活动倡议。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团会、校园广播等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广大职工师生学习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团委。
3.上一堂课。上好一堂节能低碳主题课,学习宣讲观看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知识和专题片,使学生了解节能低碳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低碳生活理念。责任部门:各系部、学生工作处。
4.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次节能低碳实践活动,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少用一杯水、一张纸、一度电,分类回收废旧用品等,塑造强化环保理念,养成环保习惯。责任部门:各系部、学生工作处、团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开展。要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节能低碳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环保教育和宣传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落实要求,认真组织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责任部门于6月17日前将工作情况小结及活动照片报至党政办罗程处,邮箱:1243957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