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及《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5月15日下午,我院举行了2017年“诚信招生、阳光招生”公开承诺仪式。学院领导及各系部负责人、教师招生宣传员、学生招生宣传员、招就办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在校生参加了承诺仪式。
承诺仪式上,首先由院长刘晓刚作了重要讲话,对2017年学院招生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强调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招生任务的完成离不开全院教职工及在校学生的共同努力;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诚信招生,实事求是;同时,刘院长还叮嘱外出工作的同志们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在开展招生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接下来,为确保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学院聘请了由离退休教师、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社会监督员,并由学院领导颁发聘书。最后,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人和招生宣传教师代表分别宣读了“诚信招生、阳光招生”公开承诺书,并与学院领导、各系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宣传员代表在承诺书上签字,公开承诺在招生工作中不搞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格按照教育部审定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此次承诺仪式,鼓舞了全体招生人员的士气,也正式拉开了学院2017年招生宣传的序幕。
招生就业办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