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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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地教字〔2015〕155号

作者:来源: 日期:2016年02月29日

关于印发《哈密地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

“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

读书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方案>的通知(新教基办〔2015〕18号)的要求,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将在2015年10月—2016年6月在全地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学生中开展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希望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细致安排,以青少年为主体开展读书、实践、写作、演讲、书画、微视频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使之成为健全关工委基层组织、发挥关工委作用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将《哈密地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哈密地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

师”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方案

2、哈密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征文、演讲名额分配表

3、哈密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书画、微视频名额分配表

4、哈密地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本征订表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1:

哈密地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

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方案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方案>的通知(新教基办〔2015〕18号)精神,哈密地区教育系统将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间,在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生中开展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书、实践、写作、演讲、书画、微视频等活动。为保证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序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哈密地区教育系统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阿瓦汗·阿不都拉 地区教育工委书记、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玉明 地区教育工委副书记、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二)哈密地区教育系统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思政科)。

办公室主任:穆凯代斯·瓦伊提 地区教育局思政科科长

办公室成员:李 敏 地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杜维新 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室督学

万 刚 地区教育局思政科干部

王 晓 地区教育局思政科干部

二、活动主题

“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

三、参与对象:

全地区小学三年级(含)以上的中小学生(含初中、高中、中专、中师、技校、职高)。

四、活动内容

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关工委要结合本地情况,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读书、征文、演讲、实践、写作、书画、微视频等系列活动,并适时进行活动指导,对活动进行评选和总结表彰。

(一)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读书活动。读书是主题教育活动的核心部分,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要科学安排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中学生阅读《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本(中学版),组织小学生阅读《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本(小学版)。在读书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广大“五老”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阅读指导,动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采取生生共读、师生共读、亲子共读等形式阅读,适时组织阅读交流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加深对中国传统美德的认识,崇智尚学,从小养成尊敬师长的优良品德。

(二)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征文大赛。学校关工委要加强对学生征文写作的指导。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关工委要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在本地、本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报送优秀征文参加地区和自治区征文评比。征文字数分别为小学组800字以内,中学组1500字以内。

(三)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演讲比赛。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关工委要在读书活动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广泛开展“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演讲比赛。通过演讲加深理解、锻炼才干、弘扬传递正能量。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关工委要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各县市演讲比赛(及时上报演讲活动信息、图片),按要求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地区演讲决赛。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书画比赛。结合读书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主题书画比赛,让孩子通过手中的笔去描绘和谐、向善,宣扬正能量。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在本地、本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报送优秀书画作品参加地区和自治区书画评比。

(五)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微视频展播。结合读书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我的好老师”微视频拍摄,突出展示老师某一方面的优秀特质。微视频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六)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读书的内容,联合团委、少先队组织中职学生、中小学生为老师做一件实事。

五、活动步骤

按照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活动组委会安排,我地区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将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2015年10月底):宣传启动,组织征订图书。

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及时转发活动文件,在总结表彰上届活动的基础上宣传发动本次活动,组织各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小学校尽快征订《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读本(汉语、维语版),维语版读本由自治区电子音像出版社翻译出版。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将学校图书征订情况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地区教育局思政科。

(二)第二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3月):组织开展读书、征文、书画、演讲、微视频拍摄等实践活动。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教育分局、地直各校要组织广大中专和中小学生阅读《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本(汉语、维语版),根据学生参与读书、实践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写作征文、创作书画、开展演讲、摄制微视频,进行评选表彰。

(三)第三阶段(2016年4月-5月):组织开展征文、书画、微视频评比活动。

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教育分局、地直各校根据地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评选通知报送名单,地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根据各地报送的征文、书画进行分类统一评选,确定表彰名单。推送微视频展播作品。

(四)第四阶段为(2015年4月10日-4月30日前后)组织地区级演讲比赛。

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本校的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演讲比赛,并于4月1日前推荐参加地区级演讲比赛的选手名单,地区教育系统组织地区级演讲比赛。

六、奖励办法

(一)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高中、中职中专)两个组别进行评选,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奖项。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根据本地参与活动情况选拔获奖学生,并将获奖作品报地区教育局思政科。

(二)地区演讲决赛。按小学组、中学组(含初高中、中职中专)分别进行,根据参赛人数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三)书画比赛。按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高中、中职中专)分书法类和绘画类进行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得全国表彰奖励的作品将参加课堂内外全国书画作品展并结集出版。

(四)微视频展播。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高中、中职中专)两个组别进行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在中国好老师网站、五好小公民网站、五好小公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展播。

(五)对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征文、书画、微视频拍摄、演讲比赛的老师,颁发和该学生所获奖项等级一致的指导奖。

(六)经各县市、学校推荐,地区教育系统“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审查评选。对以下单位和个人分别提请在地区和自治区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

1、对积极组织协调,做好评比、总结、表彰和推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地区或自治区“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2、对支持开展活动并取得明显成绩的人员,将授予地区或自治区“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

3、对参加人数多、活动组织好的学校,将授予地区或自治区“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示范学校称号。

七、活动要求

(一)为加强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按分工确定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成立办公室或明确专人组织指导读书活动的开展。要注意把读书、实践、写作、演讲、书画、微视频等紧密结合起来,使教育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发挥良好的教育作用,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通过互联网、广播、黑板报、手抄报和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把主题教育活动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学校班主任工作中、融入学生的实践活动中、融入“去极端化”工作中、融入依法治教工作中、融入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融入网络育人工作中,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二)因教育部关工委全国“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办公室在我区成立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关工作。今年读本征订工作将直接采取上报的方式开展征订工作,不再向新华书店进行征订。请各中小学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自愿原则,根据学生需求征订汉语版或维语版读本,并以学校为单位统计征订数量,报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教育分局、地直各校关工委,各县(市)教育局关工委统计汇总后报地区教育局思政科,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教育分局、地直各校关工委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征订汇总表报地区教育局关工委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办公室。

(三)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关工委和学校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典型、好方法、好经验,及时向地区教育局思政科报送信息,活动结束时,于4月1日上报活动总结一份。

(四)加强联系,及时交流,确保主题教育读书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各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可通过登录“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官方网站www.whxgm.com参加活动。也可通过关注“五好小公民”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gwwhxgm)和腾讯、新浪官方认证微博(@关工委活动办)及时了解活动情况。

(五)请各县(市)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地直各学校关工委于2014年10月26日前将本地县(市)本学校活动方案电子版报地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万刚 王晓 电话:2258540。

邮 箱:hmjyjszk@163.com

附件2:

哈密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征文、演讲名额分配表


征文(篇数)

演讲(人数)


小学组

中学组

小学组

中学组

哈密市教育局

100

100

6

4

巴里坤县教育局

60

60

2

2

伊吾县教育局

40

40

2

1

吐哈油田教育分局

50

50

2

1

地区一中


20


1

地区二中


20


1

哈密师范


20


1

职业技术学校


20


1

合计

500

24

附件3:

哈密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书画、微视频名额分配表


书法、绘画

微视频


小学组

中学组

小学组

中学组

哈密市教育局

25

25

5

5

巴里坤县教育局

15

15

3

3

伊吾县教育局

10

10

2

2

吐哈油田教育分局

15

15

3

3

地区一中


5


1

地区二中


5


1

哈密师范


5


1

职业技术学校


5


1

合计

150

30

附件4:

自治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

主题教育读书活动读本征订统计表

地区: 联系人:

地区直属学校及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名称

学校名称

征订数量

金额

合计

汉文

维文































开户名:新疆侨仕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全国“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办公室驻新疆办事机构)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账 号:107051442463


哈密地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