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思政办〔2016〕1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新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新教思政〔2016〕7号),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去极端化”等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和新规律,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成果,结合新疆实际,拟开展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及资助金额
2016年度思想政治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小微课题三个类别。
(一)重点课题是研究工作中重大而又亟需破解的难题。课题成果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每项研究经费2万元。
(二)一般课题属于研究工作中一般常见性问题,每项研究经费1万元。
(三)培育课题是教学一线工作中的具体、微观问题,每项研究经费0.5万元。
申报对象:从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去极端化”工作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管理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参考题目
(一)重点课题
1.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策研究。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高校文化建设研究。
3.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研究。
4.高校师生意识形态反渗透能力建设研究。
5.改革开放以来新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研究。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实施路径研究。
7.当前影响高校民族团结的突出因素和化解之策研究。
8.引导各族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实施路径研究。
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
10.全球背景下的高校爱国主义教育研究。
11.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民族团结教育研究。
12.“双泛”思想对新疆高校渗透影响现状及对策研究。
13.高校“去极端化”工作面临的形势、重点、难点及对策研究。
(二)一般课题
14.大学生认同践行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内在机制研究。
1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高职德育创新研究。
16.当前新疆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思想困惑调查研究。
17.高校大学生新媒体社区大数据建设案例剖析。
18.互联网+对新疆高校在校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的影响调查研究。
19.大学生学习动机的激发和学习行为的改善研究。
20.大一新生适应过程的心理干预策略研究。
21.当前新疆高校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瓶颈及其突破研究。
22.学习成绩优秀学生潜在心理危机研究。
23.新疆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状况调查研究。
24.高校教师思想理论学习有效化常态化制度化研究。
25.新疆高校青年教师思想理论困惑调查研究。
26.正确区分民族感情、民族情绪、民族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的理论范式研究。
27.如何区分和界定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问题研究。
28.当前社会思潮对新疆大学生的影响状况研究。
29.如何增强高校大学生“四个在一起”:学在一起、玩在一起(文化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等)、生活在一起(住在一起、吃在一起)、成长在一起的有效性研究。
(三)小微课题
申报者可从上述研究方向的一个微观角度进行选题,也可结合日常工作中的现实问题选题,题目应新颖独到,以小见大,切忌空乏。
申报者可在上述研究方向内选题,也可自行拟定题目,研究内容的问题性、学理性、实证性、针对性要强,提倡多科学交叉研究。课题类别由申报者自行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主持人必须副高以上职称,并且有能力和条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学校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宜申报)。
(二)课题选题必须紧紧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立足于新疆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选题名称应能准确表达研究重点,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已经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及以上立项的课题内容,不得再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要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对所申请课题有前期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研究进度安排,完成课题调研工作,形成具有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要保证课题的原创性、科学性,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现象,取消立项、评奖资格。
(四)课题主持人每人限申报课题1项,重点课题参与研究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其它类型不超过3人。
(五)凡获得立项的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研究资助,课题所在单位也应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一)受资助的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相关论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成果报告;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相关论文,提交不少于1.5万字研究成果报告;小微课题成果形式为,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相关论文,提交不少于1万字研究成果报告。
(二)凡由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资助所取得的成果,均应标注:“本项目由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字样,未标注的不能认定为项目成果,不予结项。
五、申报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者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xjnu.edu.cn),打开新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网页,下载《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论证活页》(简称《项目论证活页》),按要求认真填写。
(三)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
(四)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2份(原件1份)、《项目论证活页》4份,均用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16年度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地点:2016年度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招标工作,由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7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该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邮编:830054。
电子信箱:651617188@qq.com。
联系人:自治区教育厅思政处:阿布都热合曼·色依提 0991-7606034
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代燕军0991—4332495
附件:1.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申请书
2.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2016年6月1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1
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规划项目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人 姓 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
E-mail 地 址
填 表 日 期
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六年六月制
八、各单位的申请书报送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邮政编码:830054。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自治区教育厅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