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加强中职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中职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对于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坚定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帮助学生实现从“中学生”到“准职业人”的转变,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积极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规划。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各校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合理增加实践课时,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全面开展。要区分不同类型实践育人形式,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深入推动实践育人工作。做到分工、人员、经费、时间、目标、内容、考核七落实。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各校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组织课堂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结合起来,制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每学年不少于30天。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鲜活、特色鲜明的中职学生实践育人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德育基地,瞻仰革命圣地,祭扫烈士陵园,观赏名胜古迹,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三下乡”实践活动、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勤工俭学活动、科技文化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我教育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11、创新“在实践中育人、在体验中成长”的日常德育工作新摸式。各中职学校要开设“德育活动课”。德育活动课要遵循中等职业教育的规律和高职生成长、成才和成人的规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实践为中心、体验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学、做合一教育理念, 探究式教学理念;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内容贯穿始终;坚持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系统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四结合”要求;坚持主体性、实践性、活动性、创新性、三贴近、生活化等原则,突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职业性、养成性、实践性、体验性、探究性等特点。德育活动课要坚持以实践活动和解决学生思想实际问题为中心,将日常教育课程化、专题化、生活化,促进日常德育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教育理念的活动性,课程的养成性,内容的职业性,教育方式的实践性,教育过程的体验性,学习方法的探究性,考核方式的知行统一性。德育活动课要坚持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天天有体会,生生有实践体验的指导思想。各学校要把德育活动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成为学生必修课。班主任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鲜活、特色鲜明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核心的思想、政治、道德、法纪、心理、就业创业为内容的系列教育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和环保、预防艾滋病、毒品预防、国防、廉政等教育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
12、切实推进中职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职成〔2004〕8号)的文件要求,学校要根据中职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发展的特殊性,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养中职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中职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针对中职学生在成长、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和遇到的心理问题,进行教学、咨询、辅导和援助。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实现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达标,并创建一批市级示范中心和示范校。各校要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有固定的场所,有必要的仪器设备,配备专兼职人员,有必要经费,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各校必须建立心理辅导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通过职业能力的“学校心理咨询”职业认证,取得“学校心理咨询”等级证书,做到持证上岗;要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开展日常性心理健康宣传和咨询活动,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辅导和心理问题干预工作制度。要有专门的心理咨询、辅导教师,有学生心理咨询信箱,有固定开放的心理咨询时间。通过团体辅导、个别咨询、心理行为训练、书信咨询、网络咨询、开设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在成长、学习、生活、求职就业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培养全体学生的自尊、自信、自强和乐群意识,解决学生从学校向社会、企业跨越阶段的心理冲突,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困惑,提高他们应对挫折、适应岗位、融入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增强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障碍和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通识教育,并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职务培训的重要内容。
13、高度重视就业指导教育。职业指导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要把思想道德教育全面融入职业指导工作,加强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帮助学生认清就业形势、提供岗位人才需求信息,促进学生顺利就业。中职学校应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地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 并针对学生在不同年级阶段的具体情况, 施以不同侧重点的职业指导,一年级侧重职业认知和职业情感的指导,二年级侧重职业选择和职业稳定的指导,三年级侧重职业发展和自主创业的指导,做到循序渐进,因势利导。要建立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机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有必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等保证。要有规范的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与劳动部门、用人单位建立广泛联系,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拓宽就业信息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和创业服务。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优秀毕业生作专题报告;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招聘会。开展就业咨询服务、组织供需见面会。建立有毕业生追踪调查、信息反馈制度。
14、注重发挥网络技术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构建中职校校园网络文化,充分发挥其思想道德教育功能,把握网络教育的主动权。网络等媒体是学校德育的重要载体。要提高校园网络建设水平,优化校园网络环境和开发优质校园网络资源;加强对校园网站的管理,规范上网内容,充分发挥其德育功能;遵循网络特点和网上信息传播规律,加强网上正面宣传。要密切关注网上动态,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杜绝各种违法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要重点加强对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板、贴吧、聊天室等交互栏目的管理,发挥社交网站、微博、手机等对学生的正面教育作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网络法规及有关规定,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培养学生良好的网络道德,增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抵抗能力。对上网成瘾的学生要及时发现,热情帮教。要建立德育工作网站或网页并及时维护和更新,建立规范的网络管理制度,要有专职网络工作人员, 制定对有害信息监控、过滤、删除制度,严格实行用户上网实名注册制度,网站内容丰富、管理规范。开展班级网页建设,并组织优秀班级网页评选和展示活动,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促进师生交流和家校联系;鼓励学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企业共建,优化网络信息传递和沟通功能,及时向学生提供丰富的劳动力市场人才规格、岗位要求、用工需求、职业发展和企业文化等信息,使网络成为校企合作的交流平台,成为学生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窗口;及时把握学生的上网心理,密切关注学生的上网动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网络法规和网络道德,指导学生正确辨别和运用社会网络信息资源。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切实防范有害信息传播,促进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
15、全面提高中职校学生管理工作质量。学生管理工作要与德育工作紧密结合,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从关心学生发展、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增强学生管理的实际效果。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重视学生行为规范养成,利用各类仪式教育、重大节庆活动等契机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对有行为偏差的学生要重点实施帮教;大力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培养职业态度和职业精神,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班集体、课堂教学、实训实习、社团活动、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住校学生的管理,注重寝室文化建设。全面推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等现代化管理模式和标准化管理机制,使学生在严格管理中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要健全并严格执行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及班主任进社区制度,加强学生自律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和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卫生创建、竞赛活动。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帮困助学政策,并指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帮困助学资金,要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发放和勤工助学制度。有完善的困难家庭学生助学体系,学校按规定确保收入的一定比例足额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加强管理,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要建立学生实际困难信息反馈、解决处理制度。引导学生学会感恩,立志报国,服务社会;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爱党爱国的情感,立志报国,服务社会。
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快建设块牵头、条支撑、点尽责的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管理格局。落实禁止师生参加宗教活动及其它非法组织的规定和在校学生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的规定,并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为学生的成长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16、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和企业四位一体、共同参与的中职学生德育工作网络。
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联动教育作用。家庭教育在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校和家长联系制度,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联系,吸收家长参与思想道德教育。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留守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和灾区家庭的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建立学生家庭档案,每学期发放一次家校联系通知书。条件具备的可以建立家校电子联系网络。不断增强家庭的育人功能。加强与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要主动联系一批企业和相关社区,作为学生实训实习和实践活动的基地,选聘一些行业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建立了校外活动基地,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参加社区教育活动。重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社会各个方面的沟通,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教育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实践育人、环境育人。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育模式。学校应充分依靠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社区和街道、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并同所在地的机关、部队、企业建立固定联系,发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德育工作,完善学校与社会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
17、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中的全员全程育人作用。中职校广大教职员工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中职校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育人职责,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在校内形成关心支持德育工作的强大合力。中等职业学校的所有部门、所有教职工都担负着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责任。任课教师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育人,工勤人员要做到服务育人。广大教职工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以高尚的品德和人格魅力以及精湛的业务能力感动学生、教育学生,给学生以深刻的积极影响。所有专业教师对学生的思想修养、道德品质和人文素质教育都负有直接责任。明确所有专业教师的课堂育人职责,设立课外育人岗位,引导教师担任学生社团、社会实践和科创活动的指导老师,将其工作量计入教师岗位聘任之中。业务教师和专业导师要把育人宗旨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以丰富的学识、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自身的人格魅力教育感召学生。学校行政、后勤人员要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服务也是育人的工作观念,真正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了解学生的需求,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出台与学生相关的政策措施前,要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在工作过程中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处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建立和落实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制度,教职员工承担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并与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津贴分配和福利待遇等相结合,推动教职工的育人职责落到实处。认真研究学生从入校到毕业成长成才的基本规律,精心规划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不同阶段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重点、基本内容和方法措施,对不同类型、专业、层次的学生进行针对性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五、大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18、加强中职学校党、政干队伍和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党、政干部要负责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凝聚党、政、工、员工、用人单位、社区、学生家长的工作力量,施以全方位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要选拔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中青年干部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学生管理队伍。要建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干部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通过学习研究、培养培训、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把握规律,增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要求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提高学生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19、加强德育课教师队伍建设。中职学校要选聘具有积极进取、奋力开拓精神的教师教授德育课,言传身教。要加强德育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足德育课教师,中职学校每1000名学生至少要配3名专职德育教师,部分德育教师要求硕士以上学历,积极推行“德育导师制”。德育课教师除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能力。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使用机制,选聘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和企业管理骨干人员等作为学校德育课兼职教师,定期对学生开展职业道德、从业人员岗位要求、企业文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德育课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实施德育课名教师培养计划,培养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学科的带头人。建立德育课教师经常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社会考察等活动的培养机制,要高度重视德育课教师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校在德育课教师的进修、培训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完善德育课教师队伍的职称评定的机制和制度,德育课教师要政治立场坚定,做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0、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肩负班级日常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职责。班主任应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注学生,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针对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和援助。中等职业学校要把班主任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自治区实施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培养工程,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名班主任。重视班主任工作研究,推动班主任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努力培养一支热爱学生、乐于奉献、业务精湛的骨干班主任队伍。规范班主任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要选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较强奉献精神、身心健康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动员优秀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一名班主任。要把班主任工作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把班主任工作成绩作为教师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要向班主任倾斜,教师高级岗位聘用要向优秀班主任倾斜,使他们有时间、有精力、有热情做好班主任工作。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学校要制定班主任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班主任待遇。有完善的津贴发放办法,班主任津贴待遇不少于生均10元。加强班主任专业能力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学校有专门的班主任培训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研讨会或培训会。工作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可推荐为自治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对象。
21、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团组织要切实履行团结青年、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9〕35号),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团干部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要在共青团指导下,针对学生特长、专业特点、兴趣爱好开展活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指导学生建立各种课外兴趣小组和社团,积极开展适合学生特点、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活动。完善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做到校校有团委,班班有团支部。学校不得把团的组织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部门。校级团组织至少配备1-2名专职干部和若干名兼职干部,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应酌情增加。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团干部待遇,专职团干部的编制要统一列入学校行政编制,兼职团干部要有必要的时间开展团的工作。学校要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22、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努力形成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生动局面。充分相信和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学生体验成功,增强学生的自信,培养自我激励、自我教育的能力。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构建职校生自我管理模式,在全校形成“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局面,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主动全面地发展自我。
六、 加快完善中职校德育工作保障体系
23、努力营造合力育人的良好社会环境。按照“政府统筹、区域整体推进、学校为主实施德育”的工作思路,及时研究德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针对性举措。各部门要充分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各尽其职,加强合作。文化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不断拓展中职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为中职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的建设和推行力度,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用工取向,同时采取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接收中职校师生到本企业实习、实训;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育人功能,切实加强管理和指导;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发挥中职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各级文明办要把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优质资源开展符合中职学生身心特点的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24、健全中职学校德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的中职学生德育工作领导体制。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校长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党组织要统一领导中职学生学生德育工作,书记校长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德育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评估。学校要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年研究部署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德育工作汇报。学校要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德育工作。建立分管校长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实施,教学等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团委和学生会积极参与的德育工作组织体系;经常分析学生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状况,制订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规划,对德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校领导要把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建立和完善学生德育工作机构,落实学生管理专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学校要制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定期专题分析研究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5、完善中职学生学生德育工作的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合理确定德育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项目,列入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要有德育工作专项经费,德育工作的经费要确立科目、列入预算,保障必要的费用,德育经费占学校经费的5%,并逐年增长。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学校德育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日常德育活动两部分。教育、管理经费包括德育课教学、德育专职教师和班主任的培训提高、社会考察与调研、有关教研室的业务条件建设和图书资料购置、德育科研。日常德育活动经费包括对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假期和课余时间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大型德育活动以及用于学生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表彰奖励等所需经费。
26、深化中职学校德育科研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德育研究项目列入科研规划,建立德育研究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信息和业务咨询,为德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工作指导。加强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的建设。研究中心、研究会立足德育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聚焦中职学生德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定期发布德育研究课题,探索中职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空间,为自治区教育厅和各职业学校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专门负责职业院校德育科研、教研和教学改革,研究分析德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德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各校成立校级学生德育工作研究会。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德育课题体系,定期发布德育课题,加强课题跟踪管理,促进成果转化,资助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出版,组织集体攻关,推出一套具有新疆特色、德育研究系列丛书,发挥理论研究对工作实践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教教研部门、学校要把中职学生德育研究项目列入科研规划,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水平。要提倡构建教师在研究中教学、在教学中研究,学生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成长的职业院校德育科研新模式。各校要重视德育科研工作。要做到有专项经费、有管理办法、有奖励制度。中职学校学校至少有一项厅局级以上德育科研项目;每年至少有两项校级德育科研项目。学校要组织德育科研成果交流会,确定本校优秀德育德育科研成果,研究如何把德育科研成果用于指导德育实际工作。提升本校的德育科研水平,推动工作上台阶,提质量。学校对教职工公开发表的德育论文和其它德育研究成果给予奖励。挖掘总结基层和一线学校、教师和学生中的德育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宣传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中职学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宣传生产服务一线的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的良好风尚,引导家长、学生、企业和社会各界转变观念,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7、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德育工作作为衡量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要建立中职德育示范校评估验收制度。完善激励评价机制,建立德育工作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定期进行评估,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自评,力争三年内全区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优秀率达到50%以上。加强德育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定期评选表彰中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培育和打造一批学校德育精品项目,鼓励和支持富有实效的德育创新,营造社会崇尚德育、支持德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职德育工作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切实推进“一把手”领导负责制,把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书记、校长工作的重要依据,将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纳入人事制度改革、纳入人才队伍培养计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各学校要制定年度德育教学质量、班级德育工作、部门及教师育人质量的考核办法,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对部门及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改革学生品德评定办法,实施学生成长手册。教育厅每年召开一次全区中职德育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发挥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网在中职学校德育宣传阵地和平台的作用,宣传各地、各校德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中职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将评价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创建先进学校、文明班级以及评选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等活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班级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