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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梦·哈密篇”系列宣传教育文章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日期:2014年05月07日

关于征集“中国梦·哈密篇”系列宣传教育文章的通知

各支部,各部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不断深化“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和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中国梦·新疆篇”系列宣传品制作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哈密地委宣传部《关于征集“中国梦·哈密篇”系列宣传教育文章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征集“中国梦·哈密篇”系列宣传教育文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干部大会和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治疆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以“中国梦·哈密篇”为主题,以师生视角讲述的真实故事、身边变化、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为主要内容,引导师生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新疆精神,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激发全校师生为实现哈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的热情,谱写好中国梦的哈密篇章。

二、文章内容

1、反映各族干部群众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爱国爱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的主题文章;

2、反映各族干部群众自觉践行“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主题文章;

3、反映教育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各族干部群众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成才的主题文章;

4、反映各族干部群众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用奋斗改变命运的主题文章;

5、反映基层群众劳动致富,用勤劳的双手改善生活、建设家乡的主题文章;

6、反映各族青年积极就业、自主创业,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生产一线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题文章;

7、反映各族干部群众交流交往交融、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及“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等的主题文章;

8、反映各族干部群众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在工作生活中的“善行义举”等主题文章;

9、反映各族干部群众弘扬新疆精神,树立责任意识,坚持新疆效率,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主题文章;

10、反映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投身“三民”活动,为民务实清廉,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主题文章;

11、反映民生连着民心和发展成就惠及于民、各族群众幸福生活的主题文章;

12、其它反映各族群众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主题文章。

三、文章使用

1、校园网开辟专栏,选登优秀文章。

2、遴选优秀文章向《哈密日报》、哈密政府网、哈密在线网及《新疆社会宣传活页》报送,力争选登。

3、对入选文章将按照学校的奖励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四、征集要求

1、应征文章以讲故事为主,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条理清晰,立意深刻,思想性、故事性和感染力强,符合中央、自治区党委、哈密地委行署的要求精神。

2、应征文章以个人创作为主。报送时,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已公开发表过的文章,要标注清楚。

3、应征文章题材不限,提倡“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字数控制在300至1500字以内。

4、文章的征集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广泛征集,重点组织,择优选送。也可以直接报送哈密地委宣传部(联系人韩峰,联系电话:0902-2255705,18997689056,QQ群:1549832973),但同时必须报党政办公室。

5、“中国梦·哈密篇”系列宣传教育文章征集工作将长期持续,各支部、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并在每月30日前报送至办公室赵莉处。

6、学校于每月10日向地委宣传部报送。逢周末、节假日提前报送。

中共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